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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
VECS

简介

  • 从环境和商业角度来看,在航行期间经历的波动环境条件下,最大限度地减少油轮的 VOCS(挥发性有机化合物)排放量非常重要。
  • 当气体压力接近预设点时,通常进行受控释放。然而,在什么压力下手动控制释放应该停止并不总是很清楚。 如果没有这些信息,就会释放出过多的蒸汽,从而导致空气污染和气体损失。
  •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,可以使用 VECS 和报告系统来控制油货舱中的蒸汽压力,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完全控制 VOC 排放。
    它旨在通过先进的报告系统遵守最新的国际规则和法规。
  • VECS安装在桅杆立管的旁通管路上,在航行期间控制所有液货舱的蒸汽压力,直接控制排放,以减少航行中液货舱的VOC损失。
  • 通过控制排气系统中的压力,可以完全控制 VOC 排放。
  • 可以对 VECS 进行编程,以根据特定货物的最佳水平调整阀门的开度设置。

特点

  • C.C.R(货物控制室)遥控开/关
  • 设定值
    • 开启压力和关闭压力:1,500mmW.G ~ 1,700mmW.G(可调)
    • 开启真空和关闭真空:-200mmW.G ~ -100mmW.G(可调)
  • 可从 C.C.R 调节开/关压力
    •  开启设置和关闭压力可编程 
  • 手动排气功能
  • 手动操作远程完全打开 / 关闭
  • 可从 C.C.R(货物控制室)操作
  • 可自动控制 V.O.C 的排放在航行期间。
  • 可记录和打印排放的 V.O.C 流量。
  • 防爆认证电动执行器(EX d IIB T4)
  • 电源:AC 220V,1Ph,60Hz
  • PLC 单元用于设置可调和打开~关闭压力
  • 信号:4~20mA DC 输入。
  • 可根据要求提供液压或电动执行器 / 本地液压动力装置 (LPU)

规则与条例

  • SOLAS 74 Chapter II-2 Reg. 59. : 排气、吹扫、除气和换气。
  • IMO MSC/Circ. 731. :设计液货舱通风和除气装置时要考虑的修订因素。
  • MO MSC/Circ. 680.:系统和操作/VOC 管理计划
  • USCG CFR 46 Part 39.:蒸汽控制系统。 
  • ISO 15364:2007:船舶和海洋技术/液货舱压力/真空阀。